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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来源:右江日报 发表时间:2018-07-04   11:08:19 点击次数: 浏览字体:【 】 【打印】 【关闭
    近年来,市工商局强化责任担当,在注册登记和监管执法中认真履行工商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扎实开展成品油、煤炭市场监管,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经营活动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严格登记审批,把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严格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该局对需要办理环保许可的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时,告知申请人在取得工商部门登记后还要到环保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引导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及时告知环境保护部门需办理环保许可的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

    强化成品油市场整治,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持无效证照从事经营行为。同时,对经营企业的购销台账进行检查指导,确保进货渠道清楚,保证流通领域油品质量。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非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等违法经营行为。近3年来,共立案查处成品油违法案件8件,案值18.5261万元,罚没款16.8052万元。三是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重点抽查乡镇加油站、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销售服务4S店等销售的机油商品。

    加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依法责令变更或注销登记。重点整治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堆场,露天砂石场,露天烧烤、餐饮等经营主体,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即从事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经营活动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环评手续即擅自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和因存在其他严重环境污染行为被撤销环评手续或者环评手续有效期届满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理。近3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635人次,检查经营户10153户次,下发行政指导书3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0余份;查处无照经营案件7件,罚款2.6万元,没收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铝土矿326.26吨;查处未经核准登记,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能设备非法提炼黄金,造成环境安全隐患案件1起,罚款6万元。

    加大煤炭市场监管力度,防止大气污染。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结合工商职能,先后对辖区流通领域从事煤炭销售的经营户进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经营行为。在该局登记注册的煤炭经营主体共906户,未发现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