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百色市审计局:
根据《审计报告》(百审报〔2018〕4号)发现问题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现汇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
审计问题:德保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及百色市立方白蚁防治中心在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分别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385283元和白蚁防治费77056.64元。
整改落实情况:因我县墙改办工作人员未严格审查项目建设性质,按照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收取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出具专用凭证。县住建局已与建设单位对接,约定于2018年6月中旬将收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385283元退还给建设单位。白蚁防治是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的,所以白蚁防治费77056.64元我县无法退还。
(二)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报家庭住房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审计问题:德保县城关镇那造村那造屯梁民亨、敬德镇巴宁村那正屯李荣光、龙光乡合机村那由屯黄乃轻、巴头乡多朴村多朴屯梁振有、足荣镇义备村六备屯甘丽梅、荣华乡上茂村上茂屯岑贤现6人在德保县城各自购买了商品房,但仍享受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标,除黄乃轻外,其余5人已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500元。审计指出后,甘丽梅于2018年3月5日清退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1)对于德保县城关镇那造村那造屯梁民亨户已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还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名额的问题,经核实并开展相关工作后,该户于2018年3月27日退还危房改造资金11000元。
(2)对于敬德镇巴宁村那正屯李荣光户已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还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500元整的问题,我县已多次向该户说明相关政策并要求退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但该户长期在外务工,没有返回配合开展整改退款工作。下一步我县将继续积极与该户沟通,同时启动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途径开展补助资金追缴工作。
(3)对于龙光乡合机村那由屯黄乃轻户已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还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名额的问题,根据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龙光乡人民政府已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资格,补助资金尚未拨付到该户。
(4)对于巴头乡多朴村多朴屯梁振有户已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还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名额的问题。经查实,梁振有于2012年在德保县南城时代广场购买了一处72平方米两居室的商品住房,首付款6万元,分三次付清,资金来源为梁振有和其配偶陆玉飞早年外出务工收入,其余购房款向银行贷款,月供1300元左右,贷款期限20年。2016年,梁振有的父亲梁振东因肝、肺疾病导致全身瘫痪,期间住院治疗花费3万余元(多为向亲戚借款,至今未还清,因医治无效于2016年12月去世)。梁振有因无钱装修,所购买商品房一直未装修入住,其父生病后,梁振有欲转让该套房也尚未成功。针对已拨付的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启动金,已动员梁振有如数退还。梁振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其父生病时欠下不少外债,加上每个月要偿还1300元住房贷款,家里一个老人两个小孩开支比较大,现在全家只靠梁振有1人外出务工维持生计,经过动员,梁振有先退还1000元,剩余的逐月分期还清。
(5)对于足荣镇义备村六备屯甘丽梅户已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还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名额的问题,经核实并开展相关工作后,该户于2018年3月5日退还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
(6)对于荣华乡上茂村上茂屯岑贤现户已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还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名额的问题,经核实并开展相关工作后,该户于2018年4月23日退还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
2.虚报家庭住房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审计问题:农斯婷、农凤珍、周显秋、黄一洪、李爱通、黄宏江、黄融、劳韵遥、雍丽娜、陆志硕、卢美秋、许晓霞、谭明杰等13人分别于2009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德保县城拥有自建房一幢或购入商品房一套,其中农斯婷、农凤珍已于2016年入住。2017年上述13人经申请又获得2017年度廉租住房配额。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审计组审出的问题,我县正在整改中,进展情况如下:周显秋已在2017年12月25日来办理退房手续;农斯婷已在2018年1月29日来办理退房;黄一洪与妻子已于2016年9月7日离婚,房管所查出的那套房子已协议转给妻子,但未过户到妻子名下;劳韵遥已2018年4月23日来办理退房;卢美秋、黄融、谭明杰户购买的商品因房地产还没交房,他们要求延期租房,已要求他们写延期租住申请书;农凤珍、李爱通、黄宏江、雍丽娜、陆志硕、许晓霞等6人于2017年购买我县第四期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于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在2017年12月30日才交房,房子未进行装修,他们暂时无法退出公租房,我县已要求他们写延期租住申请保证书。我县每年年初都对住户进行年审,收取租金时都要求住户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无房证、收入证明及其材料进行核实,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租户,我县将按《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三)安居工程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
审计问题:截止2017年底,我县的1931套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因,一是我县2008—2013年6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936套房的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中;二是48个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995套房由于建设用地属于项目单位,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未理清,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48个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995套房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有44个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860套是分散在各乡(镇),这一部分公租房所在单位有的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已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土地使用证,同时建设单位也在收集相关材料,待材料齐全后便办理产权登记,其余4个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35套公租房是在县城范围内并且也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建设单位正收集相关材料办理产权登记。
二、审计建议
对于“加强对安居工程住房的使用和运营管理。审计发现,2016年—2017年,德保县各单位累计欠交公租房租金113.93万元。县人民政府应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租金收缴力度,对拒不缴纳租金的,按规定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了整改会议。截止2018年6月9日已收租金34.93万元,尚欠79万元,因所欠租金的公共租赁房都是分散在各乡镇,人员流动频繁,无专人收缴公租房租金,属于租金收缴困难。下一步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尚欠的租金交齐,对拒不缴纳租金的,按规定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三、下一步计划
严格按照专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防范监控,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规范操作流程,防止专项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对专项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开展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到位、工程质量过硬、分配公平公正。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
三是确保分配公平。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标准和规范,加快建立健全联审联查的审核机制和动态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提高准入和退出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之准确把握和使用政策,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保障性住房。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做实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使公开成为促进分配公平公正的最有力保障。
德保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