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由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xxgk.gxzf.gov.cn)、百色市政府门户网(www.leoiis.com)、百色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bszww.gov.cn)上全文公开,并报送百色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33000;电话:0776-2855987,电子邮箱:zhk2855987@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为组长,市监察局、编委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工作,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目前,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区)则为1至2名不等,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大都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
(二)落实各项配套制度。网上公布政府信息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市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百色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百色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百色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顺利进行。
(三)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0号)文件要求,认真督促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公布工作,对不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布相关内容的县(区)和各部门进行全市通报。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一是以依托政府网站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规范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等方面能力和水平,逐步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向“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资料,极大方便了群众查询政府信息。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栏公开。市、县(区)各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主动公开服务信息的规定,创新工作举措,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或在部门网站公开办事流程和工作承诺,为民提供服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加大市人民政府公报辐射力度。免费向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民委员会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公开发放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准确地公开市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和决策信息。五是举办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十公开”材料,方便群众办事。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推进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级各部门按照权力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等内容,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制约与监控。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切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招生、惠民资金发放、投资贸易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并根据《百色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以教育、医疗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由各级机关通过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予以公开,及时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注重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年内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万条,其中:市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万条,县(区)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万条;发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公报14期5万份;全市各级机关发布新闻发布会8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热情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的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受理并答复当事人。2014年度全市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经审查,受理2件,同意公开2件。未发生针对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一是公开工作不到位,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群众最关心的信息没有得到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不能很好的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甚至连日常维护也难于保证。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力度不够,政务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八、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市将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推进我市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及公布工作。编制我市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救助等行政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管理透明度,增强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等方面能力和水平,逐步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三是完善政府公报发行体系,扩大政府公报受众面和影响面。四是探索网络问政,研究如何管理和利用微博、微信等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五是加强网站互动交流,计划开设“领导在线访谈”栏目,就政府工作重点、重要决策进行解读,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和网民进行交流。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府财政预决算细项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信息公开。二是加大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三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数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开。四是推进红十字会、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各级学校逐步公开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等内容。二是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在“统一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督促市属公立医院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四是逐步推动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