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4-04-01   17:22:17 点击次数: 浏览字体:【 】 【打印】 【关闭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由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xxgk.gxzf.gov.cn)、百色市政府门户网(www.leoiis.com)、百色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bszww.gov.cn)上全文公开,并报送百色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33000;电话:0776-2855987,电子邮箱:zhk2855987@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依托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按照权力类别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性收费等职权的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监督渠道等项目,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上公布。

(二)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文件精神,我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切实做好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密切关注物价、环保、征地、社会捐赠等社会热点问题,确保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维护社会稳定。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等公开渠道的优势特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继续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提高网站服务能力,并积极探索网络问政,研究如何利用官方微博、政策解读等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五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是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统一平台”主动公布政府信息,畅通沟通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0号)文件要求,认真督促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公布工作,对不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布相关内容的县(区)和各部门进行全市通报。

(四)启动我市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市人民政府于516日上午在百色森林广场启动我市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日当天,100个市级和右江区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共现场发放宣传资料7652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85人次,现场解决问题412个,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政府与公众关系。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今年,我市继续将“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列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以“农事村办”和 “一办三中心”为载体,以加强“示范点”建设为突破口,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积极研究政务服务中心与“农事村办”和 “一办三中心”相结合服务模式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探索破解在相结全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巩固和扩大了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的成果。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按照 “集中交易、综合监管、电子招标、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认真筹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投入了360多万元建设资金,先后完成了1500多平方米的场地装修、机构设置、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并于1119正式投入运行。交易中心的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市在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我市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效益,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由各级机关通过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予以公开,及时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注重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年内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4万条,其中:市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条,县(区)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2条;发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公报187份;全市各级机关发布新闻发布会5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热情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的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受理并答复当事人。2013年度全市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经审查,受理5件,同意公开3件,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范围2件。未发生针对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部分县(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主动性较差,公开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因办公场地的原因,我市各级“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县(区)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无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有的甚至连日常维护也难以保证。

2014年我市将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细化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探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提高网站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信息统一平台作用,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三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做好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以及红十字会、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社保、教育、安居等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加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