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百色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百色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情况
2、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救能力,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对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培训;
3、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
5、指导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兴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社会福利事业;
7、建立造血干细胞献者资料库;
8、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9、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开展寻人服务等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11、遵照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动动的基本准则,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百色市红十字会为群团组织,副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护部,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结构为:单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1)在职人员:编制数5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财政供养人数5人。
(2)退休人员:实有退休人员2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2人。
(3)编外聘用人员:聘1名蓝天救援队队员协助各部门工作、聘兼职会计1名(因原有会计调离)、聘保洁员1名。
(四)车辆构成情况
百色市红十字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机动车0辆。
(五)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年工作总额为54.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76万元,津贴补贴14.96万元,奖金1.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共12.2万元,住房公积金金5.7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经费拨款。
第二部分:百色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百色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2018年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补助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减少。
1.一般预算拨款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其中:
1)经费拨款(补助)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2018年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补助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减少。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5.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
1、基本支出69.54万元,占总预算77.4%,同比增加2.6万元,增加 3.88%。增加的原因是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9.54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加3.88%。
2、项目支出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77.01%。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20.3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增加减少77.0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万元,同比减少66万元,减少45.4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51.54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4.03%;社会保障和就业--红十字事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8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89.4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46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2)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4.7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42% 。
(3)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79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1.99%。
2、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69.54万元,占总预算77.4%,同比增加2.6万元,增加3.8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36万元,占总预算60.51%,同比增加5.77万元,增加 11.87%。
①基本工资19.76万元,同比增加4.11万元。经费拨款 19.76万元。
②津贴14.96万元,同比减少1.29万元。经费拨款14.96万元。
③奖金1.65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经费拨款1.65万元。
④社会保险缴费 12.2万元,同比增加7.25万元。经费拨款12.2万元。
⑤住房公积金5.79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经费拨款5.7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其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1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17%。
①在职公务费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人均定额/年1.2万元×5人=6万元。
②会议费1.7万元,其中:按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定额/年1.7万元。
③福利费0.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人均定额/年 0.074万元×7人= 0.52 万元。
④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4.92万元。
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表伙食补助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4万元。此项支出经费拨款支出预算2.04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77.01%。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20.3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77.01%。
(1)基层党员活动经费:0.3万元
根据直属机关工委要求,10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员活动经费预算支出为3000元,用于开展党员学习等活动。
(2)专项业务费:10万元
申请理由:(a)财政每年拨给我单位的定额公用经费为2.8万元,仅够支付日常办公所需的水电、电话费、报刊费、残疾人保障金。故需另行申请专项业务费,用于弥补日常办公费的开支如领导电话费、各部门订购资料、各种证件年审以及各种不可预见开支,另外,公车改革后,单位人员外出开会、学习、下乡扶贫、开展各种培训演练等费用增加,预算支出1.5万元。(b)宣传费:随着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增加,国家越来越重视防灾避险及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红十字会的职能与职责,扩大防灾避险及应急救护知识的知晓率,需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的合作,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上宣传红十字会相关知识、活动报道和救助信息,需支付固定的版面宣传费用。预算支出2万元。(c)上级红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比较多,故开需要开支交通、差旅费。预算支出3万元。(d)接待上级红十字会及相关部门到我会检查指导工作,预算支出2万元。(e)采购会议室立式空调1台,预算支出1万元。采购组发部电脑一台,预算支出0.5万元(组发部电脑于2004年购买至今已无法使用),以上预算支出共计10万元。
(3)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工作经费:5万元
申请理由:在中共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市红十字会具体指导支持下,2012年9月正式授旗成立百色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是广西一支具有综合搜救应急救援能力的社会救援队伍。目前,拥有志愿者80人,主要由退伍军人、户外运动爱好者、医护人员等热心社会公益的志愿者构成,其中:有2名是中国红十字赈济救援队队员;有5名是广西红十字供水应急救援队员;5名队员取得潜水资格证;25名队员取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格证。
五年来,救援队30多次协助各级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20多次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案件证据搜索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在自然灾害面前,救援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第一位。参与田东、芦山、鲁甸地震和钦北防遭受“威马逊”台风等重灾区赈济救援工作。
随着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日益样多,百色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已成为政府救援力量不可或缺的一支队伍。因此,为提升我市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地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协助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和救助工作。申请5万元项目经费用于救援队外出救援、训练、讲课、学习人员的车船费及适当的差旅费。以上共计5万元。
申请依据:(a)根据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七条:建立建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要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各地可根据实际南大要,把红下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支持红十字会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救援队伍,提高民间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第十五条: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对优秀的红十字志愿者给予宣传和表彰。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下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b)市政府领导批文。
(4)救灾物资运杂费及救灾工作经费:2万元
申请理由: 百色受气候条件和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自然灾害频发,未雨绸缪是我们红十字会工作的方向。因此备灾救灾工作是市红十字会的首要任务。该项目经费用于:
(a)救灾救助物资的运输、搬运、装卸费,预算支出2万元。
申请依据: (a)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履行备灾救灾职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九条第(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第十五条:对储存、转运、使用救灾物资过程中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受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b)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
(5)应急救护及学习培训费:3万元
申请理由:近年来,地震、火灾、交通、煤矿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当面临突发事故、意外灾害和疾病时,人们多半是束手无策。传统的急救观念总是把生的希望寄托在医务工作者或120的手中,而拖延和错失了抢救的黄金时刻,有80%的伤员死于院外。世界各国已越来越重视对公众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与培训。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急救知识的普及率达30%,而在中国,接受过现场急救培训的人数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130,造成了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我国著名的急救、复苏、灾害医学专家李宗浩提出:急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必须从医生的手中解放出来,必须要在社会上最大范围、最广层面上得到普及,使更多的人懂得基本急救知识,学会基本急救技能!由于广泛的开展救护培训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创建平安广西》(桂红字[2011]42号),要求各市红十字会把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做为今后工作的重点,有措施、有计划、有方案,争取政府支持的文件精神,我会已把普及公益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我会2014~2018五年计划,截止2017年9月我开展应急救护培训5进工作,共开展培训及演练580期,培训各类人员8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将继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工作。预算支出8万元。
申请依据:(a)《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第九条第(三)点: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救能力,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b)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八条: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推动红十字会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下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c)《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创建平安广西》方案(桂红字[2011]42号文附件)
(b)为推动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卫生部委托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有关工作。自治区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人列入人体器官移植试点单位。2016年我会参加了全国和自治区组织的多次业务培训,也召开了我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止2017年9月10日,我会见证了12例器官捐献,并对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了慰问和人道主义救助,实现遗体捐献1例。2018年,我会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继续到医院、交警等相关部门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参加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和学习培训,预算支出1万元。
(c)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三献”工作中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造血干细胞知识的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录入、造血干细胞捐献再动员以及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的培训。我会从2009年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以来,我市造血干细胞入库人数已1000多人,其中有6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了白血病患者的生命。我会计划在2017年加大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宣传力度,包括在采集期间通过电台、报纸、宣传单、短信的方式,动员广大适龄人群加入到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列中来。同时成立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统一着装,使之能服务于适龄献血人群进行动员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工作。还要在12个县区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对县区红十字会干部进行造干知识的培训。还要继续做好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再动员工作,争取降低捐献反悔率。陪同捐献者到捐血屋采取高分辨血样,陪同捐献者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接送并陪同捐献者到自治区造血干细胞的采集医院进行采集造血干细胞,慰问成功捐献造干的志愿者等。预算支出1万元。
(d)参加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每举办的涉及财务、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业务培训班,通过交流学习和培训,以增强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工作能力。预算支出1万元。以上预算支出共1万元。
申请依据:申请依据:(a)《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九条第(八)点: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b)根据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十条: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要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推进中华骨髓库和地方分库建设,不断扩大库容量,提高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第十五条: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对优秀的红十字志愿者给予宣传和表彰。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下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
3、项目支出预算8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8%,同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58.36%。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88.3万元,同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58.36%。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百色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补助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减少。
1.一般预算拨款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其中:
1)经费拨款(补助)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9.8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补助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减少。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5.4万元,同比减少65.4万元,减少42.13%;
1、基本支出69.54万元,占总预算77.4%,同比增加2.6万元,增加 3.88%。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9.54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加3.88%。
2、项目支出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77.01%。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20.3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增加减少77.0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万元,同比减少66万元,减少45.4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51.54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4.03%;社会保障和就业--红十字事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8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89.4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46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2)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4.7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42% 。
(3)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79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1.99%。
2、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69.54万元,占总预算77.4%,同比增加2.6万元,增加3.8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36万元,占总预算60.51%,同比增加5.77万元,增加 11.87%。
①基本工资19.76万元,同比增加4.11万元。经费拨款 19.76万元。
②津贴14.96万元,同比减少1.29万元。经费拨款14.96万元。
③奖金1.65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经费拨款1.65万元。
④社会保险缴费 12.2万元,同比增加7.25万元。经费拨款12.2万元。
⑤住房公积金5.79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经费拨款5.7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其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1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17%。
①在职公务费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人均定额/年1.2万元×5人=6万元。
②会议费1.7万元,其中:按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定额/年1.7万元。
③福利费0.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人均定额/年 0.074万元×7人= 0.52 万元。
④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4.92万元。
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表伙食补助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4万元。此项支出经费拨款支出预算2.04万元。
4、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77.01%。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20.3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77.01%。
(1)基层党员活动经费:0.3万元
根据直属机关工委要求,10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员活动经费预算支出为3000元,用于开展党员学习等活动。
(2)专项业务费:10万元
申请理由:(a)财政每年拨给我单位的定额公用经费为2.8万元,仅够支付日常办公所需的水电、电话费、报刊费、残疾人保障金。故需另行申请专项业务费,用于弥补日常办公费的开支如领导电话费、各部门订购资料、各种证件年审以及各种不可预见开支,另外,公车改革后,单位人员外出开会、学习、下乡扶贫、开展各种培训演练等费用增加,预算支出1.5万元。(b)宣传费:随着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增加,国家越来越重视防灾避险及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红十字会的职能与职责,扩大防灾避险及应急救护知识的知晓率,需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的合作,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上宣传红十字会相关知识、活动报道和救助信息,需支付固定的版面宣传费用。预算支出2万元。(c)上级红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比较多,故开需要开支交通、差旅费。预算支出3万元。(d)接待上级红十字会及相关部门到我会检查指导工作,预算支出2万元。(e)采购会议室立式空调1台,预算支出1万元。采购组发部电脑一台,预算支出0.5万元(组发部电脑于2004年购买至今已无法使用),以上预算支出共计10万元。
(3)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工作经费:5万元
申请理由:在中共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市红十字会具体指导支持下,2012年9月正式授旗成立百色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是广西一支具有综合搜救应急救援能力的社会救援队伍。目前,拥有志愿者80人,主要由退伍军人、户外运动爱好者、医护人员等热心社会公益的志愿者构成,其中:有2名是中国红十字赈济救援队队员;有5名是广西红十字供水应急救援队员;5名队员取得潜水资格证;25名队员取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格证。
五年来,救援队30多次协助各级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20多次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案件证据搜索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在自然灾害面前,救援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第一位。参与田东、芦山、鲁甸地震和饮北防遭受“威马逊”台风等重灾区赈济救援工作。
随着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日益样多,百色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已成为政府救援力量不可或缺的一支队伍。因此,为提升我市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地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协助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和救助工作。申请5万元项目经费用于救援队外出救援、训练、讲课、学习人员的车船费及适当的差旅费。以上共计5万元。
申请依据:(a)根据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七条:建立建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要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各地可根据实际南大要,把红下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支持红十字会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救援队伍,提高民间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第十五条: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对优秀的红十字志愿者给予宣传和表彰。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下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b)市政府领导批文。
(4)救灾物资运杂费及救灾工作经费:2万元
申请理由: 百色受气候条件和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自然灾害频发,未雨绸缪是我们红十字会工作的方向。因此备灾救灾工作是市红十字会的首要任务。该项目经费用于:
(a)救灾救助物资的运输、搬运、装卸费,预算支出2万元。
申请依据: (a)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履行备灾救灾职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九条第(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第十五条:对储存、转运、使用救灾物资过程中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受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b)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
(5)应急救护及学习培训费:3万元
申请理由:近年来,地震、火灾、交通、煤矿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当面临突发事故、意外灾害和疾病时,人们多半是束手无策。传统的急救观念总是把生的希望寄托在医务工作者或120的手中,而拖延和错失了抢救的黄金时刻,有80%的伤员死于院外。世界各国已越来越重视对公众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与培训。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急救知识的普及率达30%,而在中国,接受过现场急救培训的人数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130,造成了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我国著名的急救、复苏、灾害医学专家李宗浩提出:急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必须从医生的手中解放出来,必须要在社会上最大范围、最广层面上得到普及,使更多的人懂得基本急救知识,学会基本急救技能!由于广泛的开展救护培训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创建平安广西》(桂红字[2011]42号),要求各市红十字会把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做为今后工作的重点,有措施、有计划、有方案,争取政府支持的文件精神,我会已把普及公益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我会2014~2018五年计划,截止2017年9月我开展应急救护培训5进工作,共开展培训及演练580期,培训各类人员8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将继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工作。预算支出8万元。
申请依据:(a)《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第九条第(三)点: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救能力,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b)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八条: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推动红十字会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下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c)《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创建平安广西》方案(桂红字[2011]42号文附件)
(b)为推动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卫生部委托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有关工作。自治区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人列入人体器官移植试点单位。2016年我会参加了全国和自治区组织的多次业务培训,也召开了我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止2017年9月10日,我会见证了12例器官捐献,并对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了慰问和人道主义救助,实现遗体捐献1例。2018年,我会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继续到医院、交警等相关部门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参加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和学习培训,预算支出1万元。
(c)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三献”工作中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造血干细胞知识的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录入、造血干细胞捐献再动员以及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的培训。我会从2009年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以来,我市造血干细胞入库人数已1000多人,其中有6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了白血病患者的生命。我会计划在2017年加大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宣传力度,包括在采集期间通过电台、报纸、宣传单、短信的方式,动员广大适龄人群加入到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列中来。同时成立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统一着装,使之能服务于适龄献血人群进行动员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工作。还要在12个县区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对县区红十字会干部进行造干知识的培训。还要继续做好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再动员工作,争取降低捐献反悔率。陪同捐献者到捐血屋采取高分辨血样,陪同捐献者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接送并陪同捐献者到自治区造血干细胞的采集医院进行采集造血干细胞,慰问成功捐献造干的志愿者等。预算支出1万元。
(d)参加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每举办的涉及财务、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业务培训班,通过交流学习和培训,以增强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工作能力。预算支出1万元。以上预算支出共1万元。
申请依据:申请依据:(a)《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九条第(八)点: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b)根据国发[2012]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十条: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要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推进中华骨髓库和地方分库建设,不断扩大库容量,提高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第十五条: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对优秀的红十字志愿者给予宣传和表彰。第二十条: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下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
3、项目支出预算8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8%,同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58.36%。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88.3万元,同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58.36%。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减少 1 万元,减少 48.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05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 万元,减少48.78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无增减变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万元,比上年减少 1万元,减少 48.7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 万元,减少48.78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无增减变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百色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百色市红十字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层预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18万元,比2017年增加2万元,增加1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311.7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76.9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34.76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款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油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以及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