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标准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对策,统筹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担全市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全市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期报告。
(十三)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评先表彰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0]5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于2010年3月设立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10个,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失业保险管理所、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4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该局是合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撤销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市失业保险管理所、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成立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二)按预算管理方式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均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增挂人事教育管理科、信息中心)、政策法规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与继续教育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劳动监察科(增挂农民工作办公室)、调解仲裁科(增挂维稳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在职人员总数15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行政后勤服务编制4人,参公编制102人,参公后勤服务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全额事业后勤服务编制1人。
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本级在职行政编制39人,行政后勤服务编制4人。
2.百色市就业服务中心在职参公编制12人,参公后勤服务编制1人。
3.百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职参公编制11人。
4.百色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在职参公编制8人,参公后勤服务编制1人。
5.百色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职全额事业编制7人。
6.百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职参公编制4人。
7.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职参公编制67人,参公后勤服务编制4人,全额事业后勤服务编制1人。
第二部分: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033.15万元,同比减少1393.21万元,同比下降31.48%。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033.15万元,同比减少1123.3万元,同比下降27.03%。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269.91万元,下降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269.91万元,下降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同比不变。
2018年收入总预算明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预算编制的要求,收入预算项目与2017年相比有变动。一是2018年收入总预算编制时未包含自治区和中央补助资金,而2017年包含自治区和中央补助1135.6万元;二是2018年收入总预算编制时未包含上年结余收入,而2017年包含上年结余收入269.91万元。如2018年收入总预算编制时将自治区和中央补助资金、上年结余收入包含在内,则同比变动幅度较小。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033.15万元,同比减少1393.21万元,下降31.48%。其中:基本支出1948.0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23%,同比增加271.3万元,增长16.18%;项目支出1085.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77%,同比减少1664.51万元,下降60.53%。2018年支出总预算下降的原因与2018年收入总预算下降的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0%,同比减少160.25万元,下降53.98%;
(2)科学技术支出预算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8%,同比增加60万元,2017年预算该项目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3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71%,同比减少313.02万元,下降10.9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6%,同比减少987.71万元,下降87.48%;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6.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5%,同比增加27.77万元,增长21.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48.05 万元,占支出3033.15总预算64.23%,同比增加271.3万元,增长16.18%。增长的原因: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加,所需人员经费随之增加。2018年预算在职在编人员为159人,2017年为136人。增加人员是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而且严格控制在编制数内。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93.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67%,同比增加302.29万元,增长25.37%。其中:2018年预算住房公积金156.19万元归类到工资福利支出项目,而2017年预算住房公积金128.42万元归类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0.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62%,同比增加132.01万元,增长38.4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8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1%,同比减少128.08万元,降低90.24%。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住房公积金156.19万元归类到工资福利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住房公积金128.42万元归类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8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77%,同比减少1664.51万元,下降60.54%。下降的主要原因同收入总预算减少的原因。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06%,同比增加20.9万元,增长1393.3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47.9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8.93%,同比减少599.82万元,下降44.50%。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8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83%;同比减少1015.34万元,下降92.27%。下降主要原因:2017年二层单位市社保局支出预算包含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支出1000万元,2018年市社保局预算编制时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支出按规定不列入市社保局支出预算。
④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8.43%;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18.75%。
⑤资本性支出29.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74%。同比减少80.25万元,降低72.95%。减少原因:2018年二层机构市社保局支出预算安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经费28.75万元,而2017年该单位支出预算安排该项经费110万元。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3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05万元,项目支出1085.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科目列示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6万元。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8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军转办开展军转安置工作日常办公经费、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而发生的社保费、慰问费、维稳费等支出。
2.引进人才费用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引进专家专项业务经费的支出。
3.公务员考核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绩考核表格手册印制和年度布置会议经费的支出。
4.公务员招考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事务、就业创业担保业务及企事业单位困难补助等支出。
5.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档案管理相关事务的支出。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
1.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用于2018年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9.06万元。
1.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4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和6个直属单位为完成各项人社日常工作任务、保障人社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专项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表报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经费、社会保障政策宣传专项业务费等。
3.综合业务管理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管理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印刷材料等支出。
4.劳动保障监察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和直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劳动保障监察专项业务费的支出。
5.就业管理事务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宣传就业政策、调查统计就业情况、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等支出。
6.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监督等支出。
7.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金保工程”日常维护方面的支出、公共就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的支出。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经费支出。
9.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1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就业服务、技能鉴定的办公费、宣传资料印刷费等支出。
1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日常仲裁工作经费支出。
1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社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如对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等支出。
1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退(离)休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补助。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14.职业培训补贴1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的财政补助支出。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困难企业人员离休补贴和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3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2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53.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53.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公务员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1-6级退役伤残军人医疗补助5万元;老红军遗孀医疗费补助2万元;睦南关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1.5万元;外地居住离休人员医疗费审核工作经费3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56.19万元。
1.住房公积金156.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6个直属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局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局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2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26万元,同比减少7.33万元,下降18.51%。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安排为6.4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下降45%。下降原因:2017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为12万元,2017年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7万元。根据以前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为6.4万元比较合理。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安排为6.56万元,同比减少3.63万元,下降35.62%,下降的主要原因:2017年开展“五险合一”、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等新的业务,上下级间和地区间的检查、汇报、交流学习活动比较频繁,产生较多的公务接待费。2018年以上工作开展已经比较顺利,预计本年上下级间和地区间的业务往来和交流活动将相对减少。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安排19.3万元,同比增加1.9万元,增长10.9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严格按照车辆定编数和定额经费安排。
4.2017、2018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经费。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和6个二层单位构成。包括:
1.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为行政单位;
2.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参公事业单位;
3.百色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参公事业单位;
4.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参公事业单位;
5.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参公事业单位;
6.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参公事业单位;
7.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6.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23.38万元,增长10.95%。增长的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加,所需人员经费随之增加。2018年预算在职在编人员为159人,2017年为136人。人员增加严格控制在编制数内,为工作开展所必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4.63万元,同比减少131.3万元,降低47.58%,其中:集中采购:119.82 万元,分散采购预算24.81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4.63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2.13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根据百色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全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辆,实有5辆,其中:
1.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类型为应急机要通信车(越野车);
2.百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类型为行政执法用车(一般轿车);
3.百色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2辆,类型为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般轿车);
4.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类型为应急机要通信车(一般轿车)。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