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百编〔2003〕59号文于2003年9月成立,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08年8月经自治区人事厅批准成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并于2009年3月完成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级别为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切实加强和规范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持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有以下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职责,负责本市所辖区域内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驻百色中央、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开展执法行政工作;
2、负责本市所辖区域内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驻百色中央、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收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负责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资金营运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20个,其中科室7个,即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财务科、法规稽查科、档案信息管理科和资金提取科;管理部13个,即右江、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及平果铝等13个管理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53名,其中:管理中心市本级13名,田阳等13个管理部共39名,工勤人员1名。
现有编内在职人员4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合计45人:副处1人,正科(含主任科员)15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3人,科员16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经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退休人员8人,退休费已纳入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编外聘用人员57人,经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以上数据截止2017年12月底)。
第二部分: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1834.19 万元,同比增加 1020.23万元,同比增长125.34%。主要原因为:市财政局经费拨款 534.19 万元,同比增加 26.14 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1300 万元,同比增加 108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00 万元,同比减少85.91 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834.19万元,同比增加 1020.23万元,同比增长 125.34 %。其中:经费拨款 534.19 万元,同比增加 26.14 万元,同比增长 5.15 %,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1300 万元,同比增加 1080 万元,同比增长 490.91%,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投入增加;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引起。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0.0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0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0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1300 万元,同比增加 1080 万元,同比增490.91 %;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00 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00 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0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00 万元。同比减少85.91 万元,同比减少100 %。原因为2018年无上年结余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1834.19 万元,基本支出 534.1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9.12 %,同比增加 26.14 万元,同比增长 5.15 %,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项目支出 13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0.88 %,同比增加1080万元,同比增长 490.91 %,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投入增加;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引起。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三 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 58.4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19 %,同比增加 4.26 万元,增长 7.86 %,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 3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89 %,同比增加 2.29 万元,增长 7.07 %,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174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4.92 %,同比增加 1013.68 万元,增长 139.36 %,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投入增加;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引起。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534.1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12 %,同比增加 56.14 万元,同比增长 11.74 %,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424.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9.38 %,同比增加 69.53 万元,增长 19.61 %,增加原因为:2018年住房公积金补贴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造成。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09.5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0.51 %,同比增加 24.27万元,增长 28.46%,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5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11 %,同比减少 37.66 万元,下降 98.46%,减少原因为:2018年住房公积金补贴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3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0.88 %,同比增加1080万元,增长 490.91%。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投入增加;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引起。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34.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8.04 %,同比增加 19.5 万元,增长 9.07 %,增加原因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聘用人员增加;以及2018年住房公积金补贴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417.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32.12 %,同比增加 315.53 万元,增长 309.43 %,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引起。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0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同比减少 14 万元,下降 100%,减少原因为:2018年住房公积金补贴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 64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49.84%,同比增加 643.06万元,增长13017.41%,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投入增加。
二、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支出 183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19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三 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4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福利费1.35万元;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57.12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 34.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事业单位医疗21.42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3.24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 17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1.0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百色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00万元,主要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一)2018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2.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00 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 11 万元增加 1万元,同比增长 9.09 %。增加1万元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增长原因是由于油价上涨、车辆使用年份长,维修率高。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2.00 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 11 万元增加 1万元,同比增长 9.09 %。增加1万元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增长原因是由于油价上涨、车辆使用年份长,维修率高。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安排接待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00 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8.00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4.29%,增长原因为:油价上涨、车辆使用年份长,维修率高。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我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中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5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4.27万元,增长28.46%,主要是因为我中心增加工作人员,市财政局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增加办公经费引起。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24万元,同比上年17.88万元增加306.12万元,增长1712.08%。增加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投入增加。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同比上年10.4万元减少10.4万元,下降100%;政府分散采购预算32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上年7.48万元增加316.52万元,增长4231.55%。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9万元。
四、 国有资产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值181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15万元,占资产总值的13.14%,固定资产1580.81万元,占资产总值的86.86%。
1、流动资产239.15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结余数。
2、固定资产1580.81万元,其中:房屋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总额0.00万元,土地(不含构筑物)面积5049.1平方米,总价值378.68万元。根据百色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 1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 辆(辆车品牌型号为别克商务车,车牌号为桂LGJ689),价值26.8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总价值1175.32万元。
固定资产无任何出租、出借业务。
五、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6.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7、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反映城乡社区廉租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管理: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以及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5日